关于本公司内部享受南山区2020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的通告
南山区人才住房补租的申请工作已经完成,根据《关于受理南山区2020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申请的通告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根据住建局的申领条件
1、企业和机构应当面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发放配租、补租:
(1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或中级及以上职称,或持有二级技师及以上证书。
(2)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,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(退休返聘、外籍或港澳台员工无须提供社保证明,须在本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)。
(3)人才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、未正在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、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(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等);
其中,住房包括安居房(含准成本房、全成本房、社会微利房、全成本微利房)、房改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安居型商品房、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,集资房,拆迁安置房,军产房,商品房,自建私房等。
(4)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;
其中,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包括杰出、领军人才租房补贴,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,“领航人才”租房补贴,南山区企业人才住房补租,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等。
2、上述资料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本年度补租资金将分两次发放至申领到的企业和机构,首次在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(60%左右),第二次约在9月发放(40%左右)。
二、因本企业申请到的补租金额有限,公司内部申领条件为: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要同时满足职工本人属于在外租房居住且是2019.12.31前入职这两个条件。
经公司领导层审核批准,入围《住房补租发放人才明细表》(附件)的员工共14人,详见附件;
三、公示时间
2020年7月28日至8月3日
四、提交的材料
(1)《个人房屋租赁合同(或协议)》必须是房东与本人签署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(或协议)复印件一份;
(2)人才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(登陆“深圳不动产登记”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,或自行至不动产登记部门打印)和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(自行至深圳市档案中心打印)。分批次发放的,须出具首次发放及最后一次发放月份的两份查询结果单;
(3)个人承诺书.
以上资料需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提交;
五、具体补租金额分配方案及发放方式
公司目前申请到的补租金额为12万元(6套,2万元/套),根据总的补租金额按符合条件的人数平均分配,已经收到第一批补租金额7.2万元即总额的60%,14人每人可分配的金额为5142.86元。
六、监督和举报
公示期间,公司所有员工可以来电、来信向人事行政部投诉举报违规行为。为便于调查核实,鼓励实名反映问题。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,举报事项经核属实的,将按规定处理。
本通告由本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。
人事行政部
2020-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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